補償政策
■ 適用補償範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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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裹於運輸途中遺失:全額補償【商品金額 + 運費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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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因海關禁止進口而退回日本:補償【商品金額】(運費不予退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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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商品有漏發/數量不足:補償【不足商品金額】或【免費補寄漏發商品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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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商品與訂單不符(發錯貨):補償【錯誤商品金額】或【免費補寄正確商品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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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瑕疵或過期商品:補償【該商品金額】或【免費補發完好商品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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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外包裝不良或緩衝不足造成的破損:補償【破損商品金額】或【免費補發完好商品】
■ 不適用補償範圍(不予退款情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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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售後申請期限:商品簽收/到貨後超過 8 天(含)未提出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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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主觀因素:非商品本身瑕疵或品質問題,僅因個人喜好、不滿意等理由要求退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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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經溝通自行退回:未事先聯繫客服並取得確認即自行寄回之包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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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戶拒收或拒繳關稅:因個人原因拒絕簽收包裹,或拒絕依當地規定繳納進口關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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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因素導致包裹退回(不退款 / 可自費重寄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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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填寫地址錯誤、地址不全或查無此人導致退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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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逾期未至郵局/物流站點領取(超過保管期限)導致退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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📌 上述因個人因素(含拒繳關稅、地址錯誤、逾期未領等)退回之包裹,不予退還商品金額及原始運費。若需重新寄送,需由顧客主動聯繫並自行承擔二次寄送之運費。請注意:包裹退回日本後,本公司不負責主動聯繫用戶。若退回日本庫房超過 2 個月,該訂單商品將由合作倉庫直接進行銷毀處理,恕不另行通知或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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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/09/04 改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