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製薬 本草正露丸糖衣錠[第2類醫藥品]止瀉
定價
$275.00 TWD
定價
$350.00 TWD
售價
$275.00 TWD
單價
每
商品重量:
100 g
此商品為醫藥品,使用前請詳細閱讀注意事項。
[日文名稱]
本草正露丸糖衣
[商品介紹]
當食用過量、飲酒過量、受寒等因素,或特別是在夏季時,胃腸功能降低,容易引起腹瀉。在這種情況下,請服用本草正露丸糖衣。本草正露丸糖衣是一種易於服用的糖衣錠,含有木煤油、草本藥材廣藿香末和黃檗乾燥提取物。
[功效・效果]
腹瀉、食物中毒、嘔吐和腹瀉、水中毒、軟便
[用法・用量]
每日服用量不超過 3 次。
兩次服藥之間至少間隔 4 小時。
【年齡】成人(15歲以上)
【劑量】4粒
[每日服用次數] 最多3次
[年齡]11歲以上15歲以下
【單劑量】3粒
[每日服用次數] 最多3次
[年齡] 5歲以上11歲以下
【劑量】2粒
[每日服用次數] 最多3次
[年齡] 5歲以下
[單一劑量]請勿服用
[每日服用次數] 請勿服用
<使用與管理相關注意事項>
(1)嚴格遵守說明書和劑量。
(2)兒童服用本品時,必須在監護人的指導和監督下服用。
[成分 ・ 原材料]
在成人每日最大服用量(12錠)中,含有以下成分及其分量:
日本藥局方木煤油
12錠中含量:276毫克
主要作用:殺菌
日本藥局方廣藿香粉
12錠中含量:322毫克
主要作用:整腸
黃檗乾燥提取物(按原生藥計算量)
12錠中含量:322毫克(相當於原生藥1,932毫克)
主要作用:健胃
作為添加物,含有阿拉伯膠、普魯蘭、纖維素、大麥澱粉、乳糖、羧甲基纖維素鈣(CMC-Ca)、二氧化矽、白糖、明膠、滑石粉、碳酸鈣、聚氧乙烯聚氧丙烯甘油醚、二氧化鈦、殼蠟、木薯油、巴西棕櫚蠟、米蠟。
[使用注意事項]
1. 以下人群在服用本品前應諮詢醫生、藥劑師或註冊銷售人員。
(1) 接受醫生治療者
(2)腹瀉伴隨發燒、血便、或持續性黏液便者
(3)老年人(腎臟、肝臟等生理功能常衰退,藥物作用可能較強。)
2. 如果服用後出現以下症狀,可能是副作用,因此請立即停止服用,並攜帶本說明書(說明文件)諮詢醫生、藥劑師或註冊銷售人員。
[相關領域:症狀]
消化系統:食慾不振、胃部不適
(主要成分木雜酚油,如果大量服用可能會導致胃部疾病並降低食慾。)
3. 服用5~6天後症狀無改善時,請停止服用,並持本說明書(說明文件)諮詢醫生、藥劑師或註冊銷售人員。
[儲存和處理注意事項]
(1) 密封保存在陰涼處,避免陽光直射。
另外,如果放置在高溫的地方,容器可能會變形。
(2) 請遠離兒童。
(3) 請勿更換為其他容器。
(這可能會導致誤用或改變質量。)
(4) 不與他人分享。
(5) 請勿使用已過保質期的產品。
另外,即使在有效期內,開封後也請盡快使用。
[日文名稱]
本草正露丸糖衣
[商品介紹]
當食用過量、飲酒過量、受寒等因素,或特別是在夏季時,胃腸功能降低,容易引起腹瀉。在這種情況下,請服用本草正露丸糖衣。本草正露丸糖衣是一種易於服用的糖衣錠,含有木煤油、草本藥材廣藿香末和黃檗乾燥提取物。
[功效・效果]
腹瀉、食物中毒、嘔吐和腹瀉、水中毒、軟便
[用法・用量]
每日服用量不超過 3 次。
兩次服藥之間至少間隔 4 小時。
【年齡】成人(15歲以上)
【劑量】4粒
[每日服用次數] 最多3次
[年齡]11歲以上15歲以下
【單劑量】3粒
[每日服用次數] 最多3次
[年齡] 5歲以上11歲以下
【劑量】2粒
[每日服用次數] 最多3次
[年齡] 5歲以下
[單一劑量]請勿服用
[每日服用次數] 請勿服用
<使用與管理相關注意事項>
(1)嚴格遵守說明書和劑量。
(2)兒童服用本品時,必須在監護人的指導和監督下服用。
[成分 ・ 原材料]
在成人每日最大服用量(12錠)中,含有以下成分及其分量:
日本藥局方木煤油
12錠中含量:276毫克
主要作用:殺菌
日本藥局方廣藿香粉
12錠中含量:322毫克
主要作用:整腸
黃檗乾燥提取物(按原生藥計算量)
12錠中含量:322毫克(相當於原生藥1,932毫克)
主要作用:健胃
作為添加物,含有阿拉伯膠、普魯蘭、纖維素、大麥澱粉、乳糖、羧甲基纖維素鈣(CMC-Ca)、二氧化矽、白糖、明膠、滑石粉、碳酸鈣、聚氧乙烯聚氧丙烯甘油醚、二氧化鈦、殼蠟、木薯油、巴西棕櫚蠟、米蠟。
[使用注意事項]
1. 以下人群在服用本品前應諮詢醫生、藥劑師或註冊銷售人員。
(1) 接受醫生治療者
(2)腹瀉伴隨發燒、血便、或持續性黏液便者
(3)老年人(腎臟、肝臟等生理功能常衰退,藥物作用可能較強。)
2. 如果服用後出現以下症狀,可能是副作用,因此請立即停止服用,並攜帶本說明書(說明文件)諮詢醫生、藥劑師或註冊銷售人員。
[相關領域:症狀]
消化系統:食慾不振、胃部不適
(主要成分木雜酚油,如果大量服用可能會導致胃部疾病並降低食慾。)
3. 服用5~6天後症狀無改善時,請停止服用,並持本說明書(說明文件)諮詢醫生、藥劑師或註冊銷售人員。
[儲存和處理注意事項]
(1) 密封保存在陰涼處,避免陽光直射。
另外,如果放置在高溫的地方,容器可能會變形。
(2) 請遠離兒童。
(3) 請勿更換為其他容器。
(這可能會導致誤用或改變質量。)
(4) 不與他人分享。
(5) 請勿使用已過保質期的產品。
另外,即使在有效期內,開封後也請盡快使用。
送貨付款 及 免責聲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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